4.1 集贸市场布设


4.1.1 集贸市场布设应结合当地地理环境、经济发展状况、城镇化发展水平、现代物流体系发展需求,根据服务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,在县(市、区)域内统筹布局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镇域范围内至少应设置一处集贸市场;现状具备一定规模和特色的集贸市场,宜予以保留;历史上长期或曾经设有集贸市场的乡镇,宜优先设置集贸市场。
    2 集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宜小于30min出行时间,具体数值可根据当地主要出行工具及地形条件确定。
    3 对于交通便捷、人口密集的镇(乡)、村庄,宜优先设置集贸市场,并宜多个村庄共建共享。
    4 对于旅游资源丰富、特色农产品丰富的镇(乡)、村庄,宜优先设置集贸市场。
4.1.2 特大型和大型集贸市场、经济发达地区的集贸市场,其布设应符合现代物流体系对集贸市场区位、交通组织、配送半径以及服务范围等要求。

条文说明

4.1.1 本标准的镇包含县级市以及城市近郊区的建制镇,故将原标准的“县域”改为“县(市、区)域”。
    集贸市场的布设规划,应在县(市、区)域内统筹考虑,集贸市场的分布与县(市、区)域内的地理环境、经济发展状况、城镇化发展水平等密切相关,且受服务人口、服务半径等因素影响。调研显示,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人均购买力高,交通便利,服务半径随之扩大,例如北京郊区有的集贸市场服务半径达到25km,而安徽省的集贸市场服务半径约为5km;北京郊区的集贸市场人均购买力、服务人口规模大,且“赶大集”的风俗浓厚,其集贸市场在镇(乡)域内有多处布设,每个镇(乡)驻地有一处固定市场,部分村庄也设置有固定市场。
    调研显示,每个镇至少有一处集贸市场,镇驻地是集贸市场的主要承载载体,乡市场、村庄市场是对镇市场的补充;因为镇市场的商品品类更为齐全,镇市场与乡市场、村庄市场服务范围有重叠,镇市场服务范围一般涵盖乡市场、村庄市场。
    现状具备一定规模和特色的集贸市场,宜予以保留;历史上长期或曾经设有集贸市场的乡镇,宜优先设置集贸市场。如河北省灵寿县燕川乡集市成立于1930年,至今已有90年历史,期间行政区划虽几经变化,但市场一直存在,赶集日人头攒动,虽设施简陋,但市场活跃,传统气息浓厚。北京青云店大集有百年历史,辐射范围达50km,尤其到了过年,到大集置办年货、感受传统年味的人潮攒动。
    调研显示,集贸市场出行时间在30min以内的比例为98%,30min~60min的为2%。考虑地区地形差异、发展差异,以出行时间为标准,根据当地主要出行工具、结合出行时间确定具体的服务半径更符合实际需求。
    本标准所指的交通便捷主要包括临近公路、高速等陆路交通的地段,部分大型、特大型市场需要依托铁路、水运运输。对于旅游资源丰富的镇(乡)、村庄,适宜结合旅游资源的开发,将集贸市场作为非物质文化传承的空间载体。
4.1.2 布设规划应对当地的物流发展趋势进行预测,对于有条件采用现代物流体系的地区,结合新型物流体系下集贸市场的配送半径和服务范围,在布设时要兼顾新型物流体系对集贸市场在运输、储存、装卸、搬运、包装、加工、配送、信息处理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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